关于办理2016年度会计(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证书的通知
我市2016年度会计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证书现已由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下发我市,现将办理证书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办理方式
请报名时选取我区为报名点的合格人员,于2016年11月14日前到党群工作部(高新区高创中心601室)提交证书办理材料,由党群工作部汇总后交市考试中心统一审核。
二、办理证书时需提交的材料
1、通过人员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登记表》(附件1)1份
3、毕业证、学位证原件
4、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
5、准考证1份
6、近期1寸彩照1张、2寸彩照1张(1寸粘贴在登记表上,2寸粘贴在资格证书上)
三、其他有关事项
1、有关《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登记表》的详细填写说明请参照附件2。
2、领取证书后,请务必将“证书管理号、证书编号”填写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登记表》指定位置。
联系人:单晶,联系电话:3112380.
高新区党群工作部
2016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