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医科大学2017年博士研究生招生报名信息确认
符合报考条件的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2016年12月20日~12月21日)到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确认相关信息,交纳报考费200元和相关材料。
请严格按照要求准备报考材料并按序装订成册,报考材料清单如下:
1、《徐州医科大学2017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一份(网报后生成,自行打印);
2、最后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应届硕士毕业生交学生证复印件)复印件一份(应届硕士毕业生必须在入学报到时补交研究生毕业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
3、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身份证正反面印在一张A4纸上);
4、本人自述(简要介绍本人学历背景与科研情况,对自己的科研成果作出评价,对所报考专业提出研究设想);
5、科研成果目录1份(包括论文、专著、课题、发明专利及获奖等),以及近三年来在公开刊物上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的代表性科研成果复印件(不超过3篇,复印件须有封面、目录、正文)、课题项目书复印件(不超过1项,考生须为第1~3主持人)、发明专利授权证书复印件(不超过1件,考生须为第1~2申报人)、获奖证书复印件(不超过3项,须为第1~3获奖人)。科研成果复印件请按级别由高到低排序。
6、两位与所报考学科相关的高级职称专家(拟报考的导师除外)签名的推荐信原件一份(研究生学院网上自行下载);
核查材料时考生须携带科研成果原件、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硕士生毕业证书原件、硕士学位证书原件;其中在校应届硕士生携带科研成果原件、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和研究生证原件以便核查。科研成果请按级别由高到低排序。
外地考生可网上报名,通过函报确认。函报考生通过中国邮政EMS只需寄复印件,原件须在领取准考证时核查,报考费从邮局汇款并在汇款单上注明“博士报名费”和考生姓名,收件或收款人填写“研招办”,材料中不得夹寄现金。所有材料须在规定时间(2016年12月21日前)寄至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以当地邮戳为准,逾期不再受理。
凡报考提供虚假证明资料者,一经查实,取消其报名资格。
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领取准考证:于规定时间(2017年3月中上旬,以研究生学院网站通知为准)凭本人有效证件(身份证、军官证或护照)到研究生学院招生办公室领取准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