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各位考生:
根据济南市人事考试中心通知,2016年度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合格证书已经打印完毕,请合格考生按照通知要求到指定地点办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理时间、地点
时间:2016年10月17日—11月3日(节假日、双休日除外),逾期不再办理。
地点:高新区新泺大街1166号人才大厦(奥盛大厦3号楼)18层人才公共服务大厅2号窗口。
二、携带以下资料
1.考试准考证。(准考证丢失的可持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2.毕业证书原件。(根据济南市人事考试中心要求,在办理资格证书时,要对合格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并将复审结果汇总至市人事考试中心。发现弄虚作假者,不得核发证书,并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12号令)之规定严肃处理)。
3.填写完整的《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登记表》1份。(详见附件)。
4.提供近期一寸、两寸免冠彩色照片各一张。(一寸照片贴在登记表上,二寸照片贴在证书上)。
咨询电话:0531-88871237
济南高新区人力资源管理部人才工作办公室
2016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