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第四次全国对口支援新疆工作会议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新疆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的意见》精神,主动适应“一带一路”新疆核心区建设以及阿克苏和南疆地区对人才的需求,2014年6月,自治区人民政府下发《关于合作建设新疆大学科学技术学院事宜的批复》(新政函〔2014〕85号),正式设立新疆大学科学技术学院阿克苏校区。
新疆大学科学技术学院现校址位于阿克苏地区温宿县新城区学府路1号,校园占地面积2856亩,规划建筑面积68.7万平方米,分三期建设,一期占地面积2300亩。2014年7月一期立项,2015年3月10日一期工程逐步全面开工建设。目前一期完成建筑面积近33万平方米,共投入建设资金15亿元。新校区校园环境优美,教学和生活设施齐全,拥有现代化机房、语音室、多媒体教室、各专业实验室、图书馆、室内外体育馆等设施,能基本满足一期规划8000人的教学、生活需要。
新疆大学科学技术学院现有工学、经济学、管理学、文学和法学五大学科体系,下设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金融学、工商管理、法学和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维语)等18个专业。2015年9月,阿克苏校区首批招生并录取四个专业(工商管理、市场营销、汉语言和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维语)695名新生。2016年9月,新疆大学科学技术学院乌鲁木齐校区停止招生。新疆大学科学技术学院开设的18个专业,除俄语专业外的17个专业1850名的招生计划在阿克苏校区顺利完成。
为进一步做好人才储备,吸引优秀人才为新疆阿克苏地区高等教育贡献聪明才智,新疆大学科学技术学院阿克苏校区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教师,具体事宜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并忠诚于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教学岗位的身体条件;
(四)副高及以上职称或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硕士研究生年龄要求为35岁以下(1981年8月3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要求为40岁以下(1976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五)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及其他资格条件。
二、招聘岗位、数量和岗位要求:
本次招聘专任教师56人。详见新疆大学科学技术学院2016年秋季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网上报名:应聘人员可登录新疆大学科技学院阿克苏校区门户网站(http://www.xjistedu.cn)“人才招聘”查看招聘信息。并将个人简历发送xjistedu@foxmail.com邮箱。
2.现场报名:新疆大学科学技术学院将组织专人赴现场进行招聘,应聘人员可关注相关高校网站,按时到现场报名。
(二)简历初审
根据应聘人员简历情况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通知具体事宜。
(三)面试及考核
新疆大学科学技术学院将根据报名情况,核实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证件,并有学院组织相关学科专业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对符合条件人员进行以试讲为主的面试或考核,通过面试或考核者,方能确定为拟录用人选。
(四)审批及待遇
拟录用的人员,自报到之日起,给予12个月的试用期(其中前2个月为见习期)。见习合格,办理事业单位入编手续。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纳入自治区财政统发,待遇根据阿克苏校区优秀人才引进暂行办法执行。引进人员定岗后,实行聘用制管理,与新疆大学科学技术学院阿克苏校区签订聘用合同,首次聘期为5年。
四、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应确保所提供的证件或证明材料真实有效。
(二)应聘人员须保持通讯畅通,以便及时通知办理相关手续。
(三)凡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材料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应聘资格,已办理录用手续者取消录用,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五、本简章由新疆大学科学技术学院阿克苏校区负责解释。
联系人:邱老师
联系电话:0997-2205048
附件:
新疆大学科学技术学院阿克苏校区
2016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