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我县部分事业单位用人的需要,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关于佳木斯市事业单位实行公开招聘人员的实施意见》的规定,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指导思想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不断提高我县招聘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
二、招聘计划
全县各类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68个。具体招聘岗位、招聘条件详见《2016年汤原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计划表》。
三、招聘对象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6年及以前毕业,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不包括在编在岗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四、方法步骤
本次招聘工作,分为发布招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公示、录用审批等8个步骤。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市人社局网站、县电视台、县政府网站发布招聘公告和招聘计划。发布时间:2016年10月27日–2016年11月4日。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考者应当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力;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6)1986年10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年龄可放宽至1981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7)下列人员不得报考: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②被开除公职的人员;③学籍中有考试作弊记录的人员;④法律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2、报名时间和方式
(1)报名时间:2016年11月 7日至11月11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
(2)报名地点:县政务中心一楼大厅东侧,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3)所需材料:应聘人员报名时需携带身份证、报到证、毕业证及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有效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本人近期正面免冠蓝底二寸彩色照片4张(照片正面有本人姓名),经资格审查合格者,现场填写《事业单位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符合项目生加分条件人员,在报名时需一并提交省市级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材料,报名时如不能提供有关项目生的佐证材料,则视为自动放弃。
(4)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得低于3:1。达不到比例要求的,则相应缩减、合并或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
(三)笔试
1、笔试考试内容为招聘岗位所必需的职业素质、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笔试成绩计算至小数点后两位。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笔试试题委托第三方有资质的机构组织实施选题,统一判卷。
3.、政策性加分。根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黑政办发[2013]42号)文件,项目生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后3年内参加乡镇级、县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成绩分别加15分、10分,服务期满被评为优秀等次的,可再相应增加2分。在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工作满2年的高校毕业生,经考核合格,可享受项目生相关待遇。
(四)面试
1、面试人选的确定
原则上按照计划录用人数1:3的比例,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并公布参加面试的人选,如果最后一名成绩出现并列同时进入面试,面试人员名单在汤原县人民政府网公示3个工作日。
2、进入面试人选的资格确认
进入面试人员,面试前根据报考者考试时的照片及相关信息,与报考者本人及其身份证等原件进行现场核对。坚决防止和查处作弊行为,特别是替考行为。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取消报考者参加面试的资格,并依次进行递补。
3、面试的组织
面试委托第三方有资质的机构组织实施,并在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采取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面试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面试以100分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五)体检和考核
面试结束后,应根据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70%+面试成绩×30%。(合成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以百分计,其中笔试总成绩占70%,面试成绩占30%。计算考生考试总成绩时,要按照所占比例先折合后再进行汇总,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名单。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完全一致的,再分别以学历高低确定体检考核人选;如再完全一致的,重新面试确定人选。待公示无异议后进入体检考核环节。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发[2005]1号)的要求,由招聘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对通过考试的人员,由县人社局组织体检,用人单位负责对其进行考核,考核主要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经体检、考核合格者予以录用;对体检或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按照考试总成绩排名进行递补。
(六)公示和录用审批
拟聘用人员名单确定后由县人社局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拟聘用人员公示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成绩总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备案表》一起报送市人社局审核备案,并在市人社局网站和汤原县人民政府网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由县人社局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录取通知书》,由用人主管部门填写《事业单位录用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到县人社局办理录用审批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为一年,由县编委办办理落编手续。
五、其他有关事宜
1、考生只能选择其中一个职位进行报名。
2、领取《准考证》:报考人员凭身份证、缴费收据在报名地点领取,领取时间以汤原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出的通知为准,不再另行通知。领取《准考证》需本人亲自到场领取,确有特殊情况本人不能领取的,被委托人可凭报考者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缴费收据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领取。
3、报考人须留下有效的两个联系电话,在发出笔试、面试、体检及其他事项通知的时限内,若报考者不按时领取通知或到场的,或因个人原因无法与报考人取得联系的,即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或聘用资格。
4、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在资格复审、办理聘用手续时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聘用资格,五年内不得报考我县任何招考。
5、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县人社局负责组织实施,并接受人大、政协、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
6、咨询电话:0454--7387003
汤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