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大丰麋鹿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盐城市麋鹿研究所2016年招聘聘用方式
考试结束后,在各单项考试合格的人员中,根据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选(总成绩相同,取笔试成绩高者;总成绩、笔试成绩均相同,加试决出名次,加试时间、形式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对体检合格人员由保护区管理处组织考察,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考察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招录政审要求)。
因放弃体检考察资格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等情况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依次递补人员参加体检、考察。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麋鹿保护区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办理有关聘用手续,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试用期及工资福利待遇按照有关规定执行。聘用人员实行6个月试用期(2016届毕业生延长至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中止聘用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