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全国会计考办《关于2017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会考〔2016〕14号)和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7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苏财会〔2016〕53号)文件要求,现将2017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徐州考区报名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考试时间、科目及考试大纲
(一)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定于2017年5月13日至16日举行。
(二)初级资格采用无纸化考试形式,考试科目包括《经济法基础》和《初级会计实务》。参加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
(三)考试大纲:使用全国会计考办印发的2017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大纲。
二、报名条件
初级资格考试报名条件按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其实施办法》(财会〔2000〕11号)执行。
报考人员学历必须是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对符合《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中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可按照《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关于向台湾居民开放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78号)有关要求,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填写报考人员登记表,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高中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居民身份证明和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等材料。台湾居民应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三、报名时间及办法
(一)网上报名时间:2016年11月1日至30日。
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http://kzp.mof.gov.cn)进行网上报名,按照规定程序在网上填写本人有关信息,按会计从业资格证所属县区选择报名审核点,报名成功后,打印报考人员登记表。持外地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报考人员必须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调入徐州市后方可报名。报考人员登录财政部统一网站“
“从业资格证书编号”如为12位的,直接填写二代身份证号码(18位)。
(二)现场审核确认时间
初级资格现场审核确认时间为2016年11月26日至12月2日(双休日正常上班,上午9:00—11:30 ,下午13:30—16:30)。
报考人员本人携带以下资料到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所属县区报名审核点进行资格审核(不得委托他人代理),逾期不再受理:
1、报考人员登记表(报名网站打印);
2、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学历(或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1张。
(三)现场审核确认地点
审核点 | 详细地址 | 联系电话 |
徐州市直 | 建国东路84号中华会计函校五楼 | 85806728 83714143 |
鼓楼区 | 中山北路253号鼓楼区政府526室 | 87636526 |
云龙区 | 和平大道66号云龙区政府东侧社区服务大厅 | 80803767 |
贾汪区 | 贾汪区新城区府佐路财政局会计科207室 | 61882255 |
泉山区 | 建国西路61号泉山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 | 67661786 |
经济开发区 | 徐州经济开发区徐海路9号科技大厦837室 | 83255019 |
丰县 | 丰县财政局8306室 | 89159015 |
沛县 | 沛县沛公路2号行政中心东七楼财政局会计科708室 | 89676760 |
铜山区 | 铜山新区府中东路4号铜山区财政局513室 | 83535424 |
睢宁县 | 睢宁县永昌路4号睢宁县财政局308室 | 88307885 |
邳州市 | 邳州市行政中心10号楼118室 | 86241748 |
新沂市 | 钟吾南路18号新沂市财政局南楼104室 | 80327016 80327017 |
四、考试收费
(一)收费方式:报名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其考试相关费用(报名费、考试费、书费和快递费)自行在网上交纳,报名点不接受现金。报考人员报名前须认真阅读相关文件要求,慎重报考,缴费成功后,不再办理退考。网上交费时间为2016年11月26日至12月5日,逾期不再受理。
(二)收费标准:依据苏价费函〔2011〕30号、苏价费函〔2004〕52号规定,2017年度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报名费每人10元,考试费每科60元。
(三)发票领取:需要发票的考生于2016年12月8日至30日,在工作日持本人身份证及报名回执表到原报名审核点领取(铜山区审核点领取地址为:铜山新区府中东路4号,徐州市铜山区财政局513室。),逾期不能领取。
五、网上打印准考证
考生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自行打印准考证。初级资格无纸化考试准考证打印时间为2016年5月1日至12日,考生须持准考证、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件参加考试。
六、注意事项
各现场审核点在组织考试报名工作时,必须严格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其实施办法》(财会〔2000〕11号)执行。
具体经办人员要认真做好报名资格的审查工作,严格审查报考人员登记表、学历(或学位)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居民身份证明等相关证明的原件,同时向考生收取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1张。审查无误后,请考生在报名登记表中的“个人承诺”栏中签名确认。
考生如有弄虚作假,将按全国会计考办《关于认真贯彻执行〈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的通知》(会考〔2005〕7号)规定处理。
各地会计考试管理机构应结合考试报名工作做好考试大纲及辅导用书的宣传工作,组织考生自愿在网上订购,不得强行要求考生购买考试用书。考生网上订购的考试用书由快递直接寄给考生,快递范围仅限江苏省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