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市第十八次党代会精神,根据2016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安排,经招聘领导小组同意,现就2016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调剂补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调剂对象和原则
参加韩城市2016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考试,并取得有效成绩,符合调剂条件和要求的考生,均可自愿申请调剂。
公开调剂是韩城市2016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延续,调剂工作不受招聘计划和招聘岗位限制。
二、调剂条件和要求
1、符合《韩城市2016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有关报考范围的规定;
2、“985”院校考生;
3、韩城籍“211”院校考生。
三、不准许参加调剂的情形
1、违反考试纪律的;
2、参加韩城市2016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在面试或体检环节无正当理由放弃,以及在考察、公示、聘用环节放弃资格的考生。
四、组织实施
调剂工作由市人社局组织实施。调剂采取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方式进行。面试设置最低分数线,面试成绩低于80分的不予以聘用。
五、聘用管理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咨询电话:
0913--5223389(韩城市人社局事业单位管理科)
报名电话:
0913--5198075(韩城市考试中心)
2016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