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拟遴选(选调)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满分为100分。
面试前,参加面试人员需进行面试资格确认。确认时,遴选(选调)机关根据留存的报名信息,对参加面试资格确认人员的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公务员登记备案表(复印件)、报名表(具有管理权限的单位签署同意报考意见并加盖公章)、准考证以及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材料,进行比对核查和资格复审。
实际参加面试的人员不能形成竞争的,应组织现有应试人员面试。应试人员的面试成绩须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全部应试人员的平均分。否则,不得进入体检和考察;进行专业测试的,不再组织其参加专业测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