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139号)和实际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广东省新闻出版广电局所属5个事业单位面向全社会公开招聘25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6年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
二、招聘基本条件
报名人员需具备《广东省新闻出版广电局所属事业单位2016年公开招聘岗位表》(附件1)所列条件外,还需满足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龄条件:
(1)除新闻出版高级技工学校外,其余招考岗位年龄条件为35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后出生)。
(2)新闻出版高级技工学校的招考岗位年龄要求如下:一般35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之后出生);具有研究生以上学历、硕士以上学位或技师职业资格的,40周岁以下(1976年1月1日之后出生);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45周岁以下(1971年1月1日之后出生)。
(3)应届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
7、符合广州市户口迁入有关规定。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行政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人口与计划生育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5年的。
3、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的情形。
三、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为事业编制,执行国家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四、报名
(一)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16年11月11日
(二)报名方式
应聘人员填写《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贴彩色证件照),连同身份证、毕业及学位证、职称证书、技能等级证书等岗位表中所列条件的相关材料复印件,一并快递寄至: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331号广电二期大楼2503房,联系电话:61228056。
本次招考不接受现场报名,请于规定时间内将报名材料寄达。
(三)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在招聘公告规定的时间内登陆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http://www.gdhrss.gov.cn)或广东省新闻出版广电局(http://xwcbgdj.gd.gov.cn/)网站详细了解招聘岗位及有关条件,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者要保证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报名时与考试时使用的照片应保持一致。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实,或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而被取消应聘资格的,由报名者本人负责。
3、报考者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对含有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如招考岗位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报考人员须符合具体培养方向方可报考。如专业目录中的“企业管理”(含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A120202),其岗位条件为“企业管理”(财务管理方向),那么专业中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方向的不可报考。除专业目录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
4、报考人员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并在资格审查时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有关证明材料。
5.按广东省相关规定符合考试加分政策的应聘人员,应在报名时在报名表备注栏里注明符合加分政策项目名称、相关服务证书名称及编号,并在资格审查时提供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6.在国有单位工作的正式员工报名,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在资格审核时出具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7.落实回避规定要求,凡与事业单位领导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拟制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的秘书、人事、财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与该领导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岗位。
(四)报名资格审查
至2016年11月16日,资格条件审查结果将以省人社厅、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网站公告及手机短信的方式告知应聘人员。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请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并贴上本人彩色证件照(报名时的同一张照片),连同个人身份证作为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环节的凭证。
五、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加面试方式进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
(一)笔试
笔试内容根据各岗位要求,包括岗位所需的综合及行政能力、专业知识。笔试时间定于2016年11月19日,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成绩按100分计算,合格分数线为60分。
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http://www.gdhrss.gov.cn)和广东省新闻出版广电局(http://xwcbgdj.gd.gov.cn/)网站公布。
(二)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5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如果入围人数达不到1:5的,按照实际入围人数进入面试。
面试人员名单于笔试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在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http://www.gdhrss.gov.cn)和广东省新闻出版广电局(http://xwcbgdj.gd.gov.cn/)网站公布。面试时间、地点、资格复审等事项另行通知。请注意查看相关网站及手机短信。
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当场向考生公布。
(三)试讲实操
报考新闻出版高级技工学校教师类专业技术岗位(岗位代码:501-512)的,在面试时需按照相应的岗位专业加考一门设备实操或课程试讲科目。
实操试讲成绩按100分计算,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当场向考生公布。
(四)分数计算
(1)没有试讲实操环节的,按下列公式计算:
总成绩=笔试×50%+面试×50%
(2)进行试讲实操环节的,按下列公式计算:
总成绩=笔试×40%+面试×30%+试讲实操×30%
(3)单个科目合格分数线为60,任一科目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不予录用。
六、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项目和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规定严格执行。
七、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有关要求组织实施。
八、公示和聘用
报考人员经考试、体检、考察后确定拟聘用人选。名单在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http://www.gdhrss.gov.cn)和广东省新闻出版广电局(http://xwcbgdj.gd.gov.cn/)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九、有关问题的说明
(一)关于工作经历等时间界限计算至2016年12月31日。
(二)关于递补调剂的说明
因面试人选出现空缺、体检不合格的、考察不合格、公示结果影响或者个人放弃聘用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
出现岗位空缺且无人员递补的情况下,可在考生自愿的前提下,在报考其它岗位符合条件的候选人中,根据考试总成绩高低择优调剂。
十、联系方式
广东省新闻出版广电局人事处020-61228056
广东省新闻出版广电局
2016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