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度中、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查分的通知
需对2016年度中、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成绩申请复核查分的考生,于2016年12月1日前将书面查分申请报告、准考证及身份证复印件提交至考生报名所在设区市财政局、厦门人事考试测评中心、省会计考试管理中心。由各设区市财政局、厦门市人事考试测评中心、省会计考试管理中心受理后汇总上报省会计考办统一进行复核查分,复核查分结果将于2016年12月31日前在福建会计信息网上公布。
福建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