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杨凌示范区消防支队(以下简称:杨凌消防支队)组建于2001年,隶属于陕西省公安消防总队,担负杨凌示范区的灭火抢险救援和消防安全监督管理等职能任务。
按照构建杨凌示范区消防安全体系的要求,杨凌示范区消防支队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特面向社会招聘公益性岗位消防工作人员,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根据人员配备需要,本次拟招聘公益性岗位消防工作人员共计20名,两类岗位,其中专职消防队员10名,消防文员10名。
二、岗位需求及任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2.遵纪守法,品德优良,乐于奉献,热爱消防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无违法犯罪记录;
3.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需求;
4.年龄18—32周岁(1984年12月31日至1998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
5.男性身高不低于165cm,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3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标准体重=(身高-110)kg。
6.退伍军人、有从事消防工作经验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二)岗位条件
专职消防队员(10人)
(1)陕西省常驻户口;
(2)具有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及以上学历;
(3)限男性。
消防文员(10人)
(1)陕西省常驻户口;
(2)具有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全日制普通大专及以上学历。
三、招聘流程
报名→资格审查→笔试→体能测试→面试→政治审查→体检→录用。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
应聘报名采取网络电子邮件报名方式进行,应聘者请在
杨凌人事人才网(www.ylrsrc.net)自行下载《应聘报名表》,填写完整后按照“岗位代码-姓名-身份证号码”格式重命名,以附件形式发送至报名专用电子邮箱:107691472@qq.com,邮件主题与附件名称保持一致,例:“专职消防队员-张三-610101xxxxxxxxx1234”。
报名时间:
2016年10月25日----2016年11月3日18:00。
(二)资格审查方式及时间
报名截止后,消防支队将对报名信息进行预审,预审结果将于2016年11月9日17:00前,电话通知通过预审人员,进入资格审查环节。
资格审查时间:
2016年11月10日—11日(9:00—17:30)
资格审查地点:
杨凌示范区公安消防支队(杨凌示范区东新路5号)三楼司令部办公室。
资格审查所需资料:
资格审查时,应聘者须本人前往办理,并提交以下材料:
①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②《应聘报名表》纸质签字版;
③学历、学位、职称、职业资格证书及获奖证书原件、复印件;
④1寸彩色免冠照片3张及电子版(jpg格式,文件大小不超过20kb);
⑤可说明岗位工作经历的有关资料(如工作证明、劳动合同、离职证明等);
应聘人员提交的上述报名资料仅收取复印件,材料一经收取概不退还。应聘者未按照指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核所提供材料不完整或模糊不清的的视为不符合应聘条件。
(备注:以上资格审核资料按照岗位需求另行调整)
五、笔试、面试及聘用等
笔试、体能测试、面试、体检、聘用环节的具体安排将另行通知,通知信息将通过邮件或短信形式送达。
应聘人员经各环节考核合格后,与杨凌示范区公安消防支队签订劳动合同。
六、相关待遇
(一)专职消防队员试用期工资:2000元(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合格后签订合同待遇:基本工资2000元+工作性补贴500元+绩效工资500元=3000元。工作期间缴纳各项社会保险(养老、医疗、生育、工伤、失业)。
(二)消防文员工资:基本工资1480元+工作性补贴320元=1800元。工作期间缴纳各项社会保险(养老、医疗、失业)。
(三)招聘的消防员实行军事化管理,按照部队条令条例要求工作。其中,专职消防队员,24小时驻勤,每月安排休假8天;消防文员无特殊情况外,实行8小时工作制,正常公休。
(四)消防支队统一负责发放专职消防队员服装。(不收任何费用)
七、有关要求
1.报名时,应聘者不得更改《应聘报名表》样式及文件格式,否则报名信息不能被识别,导致报名无效;
2.应聘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3.应聘者应认真阅读本招聘公告,未按要求办理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自己承担。
咨询电话:029-87036616(9:00-12:00,14:00-18:00)
八、声明
本次招聘由杨凌消防支队组织实施,不收取应聘者任何费用,请勿上当受骗!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杨凌示范区消防支队
2016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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