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2016年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济组通字〔2016〕27号)有关规定,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加试职位业务水平测试的,加试成绩占面试成绩的30%。笔试、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根据遴选职位名额和考试总成绩,按照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1:1.5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面试人数形不成竞争的职位的考察人选,其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其他职位进入考察范围人选的最低考试总成绩。综合考察情况,按遴选职位名额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的,由遴选机关报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从考察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依次确定递补人选。
现将面试人员总成绩及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名单予以公布(见附件),考察、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咨询电话:2967002 2967956。
中共济宁市委组织部
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