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格审查。由绍兴市越城区环境保护局办公室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少于3:1的,酌情核减选调名额或取消选调计划。凡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必须保持通信畅通。
组织面试。面试注重对应试人员能力素质、个性特征、沟通协调能力和岗位适应程度等方面的了解。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组织考察。按面试成绩确定考察人选,由绍兴市越城区环境保护局办公室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组织实施。考察不合格者,取消其选调资格。
讨论决定。根据面试和考察情况,由绍兴市越城区环境保护局党组会议集体讨论决定选调人选,按规定办理调动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