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格条件
1、男性,具有3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5年10月17日以后出生);
2、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作风踏实,品行端正;
3、环境类、化学类、法律类及行政管理类专业,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现从事环境管理或行政管理工作满二年以上人员专业限制可放宽;
4、具备较强的综合文字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身体健康,能适应环境管理一线工作;
5、需原用人单位出具书面同意选调意见。
2016年绍兴市越城区环保局系统选调人员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