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面试由中山职业技术学院按照有关要求组织实施,面试时间、地点通过邮件或电话另行通知。
(2)面试前将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核,资格复核不合格的,不得参加面试,将依次递补面试对象。中山职业技术学院成立面试评委小组,统一时间进行考评,在面试完毕后考生、评委组成员等相关人员签名确认面试成绩。
(3)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体检。
(4)实训教师的面试环节含实操能力测试,面试总成绩=面试成绩×60%+实操测试成绩×40%;其他岗位面试总成绩即面试成绩。
(5)面试结束后,考试总成绩按下列公式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总成绩×50%。
(6)面试人员名单在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山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上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