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拟招聘人员计划
济南市市直机关幼儿园拟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岗位的幼儿教师1名,具体岗位要求详见《2016年济南市市直机关幼儿园公开招聘人员岗位汇总表》。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招聘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和业务能力与思想素质并重的原则,面向学前教育专业毕业生招聘,应聘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学前教育专业毕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幼儿教育事业,具备良好职业道德。
2.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国家认定的教师资格证书。
3.身心健康,具有较高的专业素质,能够胜任一线教师工作;年龄35岁以下(1980年11月1日以后出生);有实践经验者优先。
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在职人员应聘的,须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人员,不能应聘。其中,在读全日制院校非应届毕业生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作为条件参加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