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全州在职在编机关公务员(含参公人员)和全额拨款事业工作人员(工勤人员除外)。
2、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中共党员,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10月28日以后出生)。
3、具有两年以上工作经历,工作经历时间计算截止2016年10月28日止。
4、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综合能力,岗位一要求从事过办公室岗位工作经历。
5、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品行端正,勤奋敬业,工作能力强,业绩突出。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称职)以上。
6、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公开选调: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新提拔干部任期未满1年的;调入后即构成法定回避情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