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深圳市大鹏新区面向全国各级党政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6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
详见《深圳市大鹏新区2016年10月面向全国公开选调公务员职位表》(附件1)。
二、选调范围
深圳市内外各级机关在编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三、选调条件
(一)市内外各级机关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且已完成公务员登记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登记;
(二)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0年10月31日之后出生);
(三)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以上学历及学士以上学位;
(四)具有3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含试用期)且历年公务员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以上等次,公务员工作经历时间的计算截至2016年10月31日;
(五)思想政治素质良好,遵纪守法,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综合管理类现任领导职务可报考同等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位;
(七)跨职类报考须符合深圳市公务员分类管理交流转任有关条件规定;
(八)任职试用期内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在受处分期间或者处分影响期限未满的、按照有关规定未满最低工作服务年限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均不接受报名;
(九)执行回避有关规定。
四、选调程序
(一)报名
1.每位考生限报1个职位,请勿重复报名。报名方式有以下3种:通过本人现场报名、邮政EMS邮寄材料报名或发送电子邮件报名。考生可选择以上任一报名方式。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报名材料不再退回):
(1)《深圳市大鹏新区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
(2)身份证、学历及学位证复印件;
(3)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或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或能证明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身份的其他证明材料复印件;
(4)任现级(职)文件或任免审批表复印件(现任科员及以下职务的,可提供其他证明有3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及现任职务的材料);
(5)近3年公务员年度考核表复印件(如年度考核表复印件暂无法借出,年度考核为优秀等次的,需提供其他证明材料;年度考核为称职等次的,可先提供有本人手写签名的承诺书);
(6)职位有工作经验要求的,须提供工作单位开具的和职位要求相关的工作经验证明(可参考附件3);
(7)职位要求中共党员的,需要提供证明党员身份的材料;
(8)职位要求其它条件的证明材料。
2.现场报名、邮寄报名地址:深圳市大鹏新区葵涌办事处金岭路1号大鹏新区管委会组织人事局人事科1613室,邮政编码:518119。联系人:古小姐,联系电话:0755-28333214。
3.邮寄报名只接受邮政EMS邮寄方式;发送电子邮件报名的,以上材料分别扫描后(报名表的“本人承诺”一栏必须本人手写签名后再扫描,建议用PDF格式扫描件),把扫描件发送至zzrsjrsk@dpxq.gov.cn。
4.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16年11月6日(邮寄报名以邮局寄出邮戳时间为准;发送电子邮件报名以邮件发出时间为准;现场报名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30—12:00,下午2:30—5:00)。
(二)资格审查
在资格审查过程中,职位符合报考条件的报名人数不足拟选调名额3倍的情况下,如拟选调名额为1的职位,该职位取消选调;如拟选调人数大于1的,对该职位选调名额进行削减,削减后该职位的选调名额数为报名人数除以3后,取整数位(如报名人数为A,则该职位选调人数为A/3,取整数位)。深圳市大鹏新区组织人事局可根据各职位的报名情况,对于报名人数不足拟选调名额3倍的职位,从符合该职位条件,但报考其他报名人数较多的职位、且服从调剂的报考人员中调剂,调剂前需征得本人同意。在审核过程中,出现考生材料不齐、不符合选调职位条件等情况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通过资格初审的,由深圳市大鹏新区组织人事局通知考生笔试时间、形式和地点。
(三)考试、履职评价
考试形式为笔试和面试。笔试地点设在深圳市,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笔试,再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选调人数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如参加笔试人数不足5倍的,则全部考生进入面试),面试形式为无领导小组讨论。面试结束后,工作人员当场向考生发放面试成绩单。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总成绩由考试成绩和履职评价得分合计而成。考试结束后,笔试、面试成绩分别按40%、50%的比例计入考试成绩。履职评价考查考生近三年公务员经历年度考核结果,符合报名条件的,履职评价得7分,近三年获得“优秀”等次的,每次履职评价加1分;近三年获得“称职”等次的,每次履职评价加0.5分。如首次进入公务员队伍当年年度考核为不定等次的,视同“称职”等次。面试成绩合格线为70分,总成绩合格线由深圳市大鹏新区组织人事局划定。
(四)考察
深圳市大鹏新区组织人事局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不低于面试成绩及总成绩合格线的考生中按录用名额1:1比例确定拟考察人选。如因审核不通过、考察不合格、考生自愿放弃等情形,空出的选调名额经用人单位向大鹏新区组织人事局申请核准同意后,在报考该职位不低于面试成绩及总成绩合格线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拟考察人选中,现任深圳市外公务员的,需报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考察人选现任深圳市内公务员的,由深圳市大鹏新区组织人事局审核。审核通过后,由选调单位派出考察组通过实地走访、查阅人事档案等方式,全面了解其德、能、勤、绩、廉情况,工作实绩、履职能力以及与职位的匹配程度,对考察人选进行考察,并提出拟选调人员的意见。深圳市大鹏新区组织人事局综合考试成绩、履职评价及考察情况,确定拟选调人选。
(五)办理调动手续
拟选调的人选中,属深圳市内公务员(含参公人员)的,按市内公务员调动手续办理;属深圳市外公务员的,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同意后由大鹏新区组织人事局研究任职,并在发布选调公告的网站上公布选调结果。
市外公务员转任本市后实行聘任制管理,按规定与用人机关签订聘任合同。
详情请登录大鹏新区政府在线:http://dpxq.gov.cn/查询。
考生咨询电话:0755-28333214,0755-28333205,0755-28333212,0755-28333093,0755-28333121。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30—12:00,下午2:30—5:00。
五、其他
本次选调对进入面试的深圳市外考生给予适当交通食宿补贴。考生在面试当天结束后,向补贴审核处的工作人员提供本人来深的城际间的机票、火车票、长途汽车票、船票、高速过路发票等交通、食宿票据原件,以及身份证和银行卡复印件(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工作人员将根据考生在《深圳市大鹏新区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中填写的信息并结合交通、票据,确定具体补贴金额。若考生未能在面试当天提供票据或无法提供票据原件的,将不能获得补贴。若考生提供的票据起始地点与报名表中填写的信息始发地不一致的,将以两者较低的始发地补贴标准发放补贴。补贴标准由个人签字确认,并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发放。补贴标准:广东省内深圳市外500元/人;广东省外1000元/人。
报考者如有弄虚作假行为,取消选调资格,并承担相应后果。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深圳市大鹏新区组织人事局负责解释。
相关政策法规链接:
《深圳市市外公务员转任暂行规定》
《深圳市行政机关公务员跨职组职类转任规定》
《深圳市聘任制公务员聘任合同管理办法(试行)》
《深圳市行政机关聘任制公务员管理办法》
《深圳市行政机关行政执法类公务员管理办法》
深圳市大鹏新区组织人事局
2016年10月21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