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参考人数确定。如多人笔试成绩相同且同时进入1:3比例的,一并进入面试。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满分100分,及格线为60分。面试根据各招聘部门行业、专业及岗位需求采用结构化面谈、实际操作、试讲、情景模拟等方式进行。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和方式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负责通知。
面试前,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面试人员应按照招聘岗位条件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历学位证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并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人。其中2016年毕业生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的,须提供由本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规定的材料外,还要出具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经复审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如遇考生电话联系不畅通,面试资格保留到面试考生入闱时截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