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东辽广播电视台发展的需要,经东辽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东辽广播电视台拟招聘部分工作人员。
一、东辽广播电视台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专业技术人员7名,其中:记者4名(2男2女)、播音员2名(1男1女)、文字综合1名。
二、报考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五官端正,身体健康。
(三)记者和文字综合岗位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6月30日以后出生),播音员岗位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88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四)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现役军人;按照法律法规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二)报名时间:2016年10月24—28日。
(三)报名地点:东辽广播电视台总编室,
咨询电话:0437—5103892。
(四)报名要求:
考生报名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近期同底小二寸彩色免冠照片3张,填写《考生报名登记表》。
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考生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报考职位相关要求详见附表。通过初步资格审查的考生,由组织招考部门统一发放准考证。
四、考试办法
考试分别采取笔试和面试方式进行。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总成绩为100分,择优录取。
笔试内容为语文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能力。参加面试的人选,按照招聘计划,根据笔试成绩,按照1:3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时间、地点及具体办法另行通知。
五、体检与考核
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考试总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对体检合格人选,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对其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聘岗位资格等情况进行考核。对体检和考核不合格者,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对体检和考核合格者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对公示期满无异议者,统一办理相关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间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后,经单位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七、政策待遇
(一)2016年公开招聘的人员,不进入东辽县事业编制。享受东辽广播电视台在编人员工资福利待遇(交五险二金)。
(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在任职定级时,比照事业单位新聘用人员任职定级资格条件确定职务和级别。
东辽县人民政府
2016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