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级岗位
面试采取试讲方式进行,主要通过表达能力、教学方法、教学组织等方面测评应聘人员是否具备教师岗位的基本素质和基本技能。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总分为100分,对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6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范围。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同一招聘计划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
(2)高级、博士岗位
面试采取试讲、答辩的方法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理论修养、思维能力、创新能力、科研能力、专业知识水平及业务能力等。
面试总分为100分,按试讲成绩和答辩成绩分别占60%和4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面试总成绩,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60分,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