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试采取试讲、答辩等方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与岗位有关的专业知识、公共知识和实践经验等基本情况。面试总分为100分,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6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范围。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按照总成绩排序。应聘人员若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按规定程序在学院网站公布。
面试和时间、地点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