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我校研究生生源质量,优化研究生生源结构,我校2012年各招生专业均将调剂录取部分二志愿优秀考生。具体事宜预通知如下:
一、申请调剂基本条件
1.二志愿考生调剂须满足国家相关文件对调剂学科的基本要求。
2.调剂考生必须为“211工程”建设高校且本科毕业专业在就读学校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毕业生。艺术学[13]的调剂考生放宽至具有教育部批准设立研究生院高校的本科毕业生或本科毕业专业在就读学校具有博士学位授权点的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
3.调剂考生的原报考单位须为教育部批准设立研究生院的单位或中国科学院、中国社会科学院及国家各部委所属的科研院所或教育部直属的部分高校(北京外国语大学、北京语言大学、东华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合肥工业大学、华北电力大学、上海财经大学、上海外国语大学、武汉理工大学、中国传媒大学、中国海洋大学、中国药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中央财经大学)的优势学科。艺术学[13]调剂考生的报考单位放宽至具有博士学位授权点的艺术类高校。
4.所有专业均不接收专升本与二级学院毕业生调剂。
5.调剂考生成绩须符合考生原报考专业和拟调剂专业的国家线及我校相关学科的复试分数线。
6.考生调剂必须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学校和招生单位批准后方可参加复试。
二、其他事项
1.符合上述条件的考生请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并请于3月21日—26日在山东大学研究生招生管理信息系统(http://www.yz.sdu.edu.cn/)中进行报名。此前我校不接收任何书面申请、邮件申请或电话申请,所有调剂数据均以山东大学研究生招生管理信息系统中的报名为准。
2.二志愿调剂考生的复试与校内一志愿考生同时进行,具体复试安排详见“201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安排(稍后公布)”。
3.校内调剂(第一志愿报考学校为山东大学)工作具体事宜也将稍后在本网站予以公布,请及时查阅相关信息。
4.最终通知、具体网上申请流程及相关事项均以最终通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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