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创新和加强社区组织建设,进一步深化和谐社区建设,提高社区工作队伍综合素质,提升社区服务管理水平,平房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党组织专职副书记及社区主任助理。为确保招聘工作顺畅有序推进,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1、社区党组织专职副书记33人;
2、社区主任助理23人。
二、招聘条件
(一)社区党组织专职副书记
具有哈尔滨市主城区户籍,享有公民政治权利。年龄一般在40周岁及以下(1976年11月19日以后出生)。
1、中共正式党员;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
3、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熟悉党务业务知识,热心社区工作,有一定的群众工作经验;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社区主任助理
1、政治素质好,服务能力强,热爱社区建设事业,具有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
2、具有全日制统招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具备熟练操作计算机的能力;
3、具有平房区户籍;
4、年龄40周岁以下(1976年11月19日以后出生);
5、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三)下述人员不能报考
1、曾受过劳动教养或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的;
3、曾受过党内或行政处分的;
4、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
5、参加过邪教组织的;
6、其它不符合招聘条件的情况。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科学配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的方法,按照报名与资格审查、考试、公示、录取、培训、试用、聘用等步骤进行。如果报名人数等于或不足招考名额,将另行确定时间再次组织招聘考试。
加分条件:至2016年11月19日,曾担任过党内职务或受到区级以上党内表彰的加3分(报考社区主任助理除外);已从事社区工作三年以上的加3分;已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证书的加5分;已取得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证书的加7分。已通过2016年度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考试尚未取得证书的,以成绩单为准。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10月19—21日,每天9:00-16:00
2、报名地点:平房区渤海三路5号(平房区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地名政权科)
3、报名方式:
报名者到指定报名地点现场报名。报名者限报一个岗位。
4、报名要求:
报名者需携带能说明本人符合报名条件和加分条件的有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两份,包括:①本人身份证;②户口簿(户籍证明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需复印户口簿首页及本人信息页;③学历证书、报到证、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打印本人学历认证报告;④《平房区2016年公开招聘社区党组织专职副书记及社区主任助理报名表》或《平房区2016年公开招聘社区党组织专职副书记及社区主任助理报名表(符合加分条件人员)》一式两份;⑤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半身免冠(蓝底)彩照四张(其中两张粘贴在报名表上);⑥已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或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须持《社会工作职业资格证书》;已通过2016年度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考试尚未取得证书的,以成绩单为准。⑦至2016年11月19日从事社区工作三年以上的须持工作所在街道(乡、镇)出具的证明。
5、资格审查与登记:报名当天,平房区委组织部、平房区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对报名者是否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进行现场审查,并对通过审查的报名者予以现场登记,发放《平房区2016年公开招聘社区党组织专职副书记及社区主任助理告知单》(以下简称《告知单》)。对报名者在报名资格审查中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取消报名资格。
6、领取准考证:已通过资格审查并登记的考生于2016年11月2日9:00—16:00,凭《告知单》到报名地点领取《平房区2016年公开招聘社区党组织专职副书记及社区主任助理准考证》(以下简称《准考证》)。
(二)考试
1、考试方式:考试采取笔试闭卷方式,试卷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统一出题。由区委组织部、区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
2、复习参考范围:社区工作综合知识、公文写作、计算机知识、相关法律法规、时事等。
3、考试时间:2016年11月5日9:00—11:00。
4、考试地点:按《准考证》地点
5、筛选办法:按照考试成绩(笔试成绩与符合加分政策所加分数之和)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录取人员。若成绩并列,从事社区工作三年以上、已取得社会工作师和助理社会工作师资格证书的人员依次优先录取,身份相同者则以卷面论述题、多选题、单选题为序,按所得成绩高者名次列前。
(三)录取
1、公示:2016年11月8日在“哈尔滨平房区政府网站”(http://www.hrbpf.gov.cn)、区委组织部、区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同时公示考试成绩和录取名单。
2、录取:被录取人员于2016年11月10日9:00—16:00,到平房区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凭《准考证》领取《录取通知书》,无正当理由逾期不领取《录取通知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3、办理聘用手续: 2016年11月21日正式上岗,试用期为3个月。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试用资格。试用期满后由区委组织部、区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组织各街道对试用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签订聘用制合同,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4、工作分配:由各街道按用人计划分配至所辖社区。
四、人员管理
(一)公开招聘的社区党组织专职副书记及社区主任助理实行劳动合同聘任制,与各街道签订由区委组织部、平房区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统一印制的《平房区公开招聘社区党组织专职副书记及社区主任助理劳动合同书》,合同期限为三年。合同期内,每年由区委组织部、区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组织各街道对所辖社区公开招聘党组织专职副书记及社区主任助理进行考核。
(二)社区党组织专职副书记及社区主任助理待遇:均按社区居民委员会副主任待遇标准执行(现行社区居民委员会副主任待遇标准:2900元/月,缴纳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费及住房公积金)。
(三)建立社区工作人才储备库。本次招考未录取人员按照“社区党组织专职副书记”及“社区主任助理”职位,根据平房区考试成绩从高到低分别取前20名,进入人才储备库,缺岗时进行递补,有效期为三年。
(四)工作职责:
1、社区党组织专职副书记:在社区党组织的领导下,协助书记做好日常党务工作、基层党组织建设、党员教育管理和其它交办工作。
2、社区主任助理:在社区党组织和社区居民委员会的领导下,主要承担社区事务管理、社会工作服务体系建设及社区相关工作职责。
报考咨询电话: 86510457 86805301
中 共 平 房 区 委 组 织 部
平房区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二○一六年十月十七日
附件3 平房区2016年公开招聘社区主任助理报名表(符合加分政策人员).doc(待更新)
附件2平房区2016年公开招聘社区主任助理报名表.doc(待更新)
附件1平房区2016年公开招聘社区党组织专职副书记报名表.doc(待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