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培养单位:
按照博士研究生培养工作进程安排,学校将于近期组织开展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博士生)中期考核工作,并对中期考核优秀的博士生进行奖励。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期考核基本要求
(一)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按照《山东大学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中期考核实施办法(试行)》(附件1)进行。
(二)各培养单位须制定中期考核实施方案,提前向广大博士生公布,保证考核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并报研究生处备案。
(三)2015级普通博士生、2016年转入博士阶段的硕博连读研究生须参加此次中期考核。具体按照培养方案要求执行。此前尚未参加中期考核的各级博士生可参加此次中期考核。
2016年转入博士阶段的硕博连读研究生应进行学位论文开题,硕博连读转博资格考试可替代政治思想考核、学科综合考试等中期考核相关环节,具体由各培养单位确定。
二、考核优秀评选相关要求
(一)参加此次中期考核并具有我校学籍的在学博士研究生均可参评。
(二)学校根据应正常参加本次考核人数为基数,拟评选5名考核优秀人员。
(三)中期考核优秀的博士生每人奖励5000元。
三、工作安排
1.10月21日前,各培养单位将中期考核领导小组名单、经领导小组审定后的中期考核实施方案报研究生处。
2.11月18日前,各培养单位完成中期考核并确定考核等次,同时将下列材料交研究生处(附件2):
(1)《山东大学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优秀名单》,电子版发至chchzh@sdu.edu.cn;
(2)《山东大学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委员会组成审核表》;
(3)《山东大学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情况统计表;
3. 以下材料由各培养单位留存备查(附件3):
(1)博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
(2)山东大学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