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湘潭市残疾人联合会所属事业单位选调体检与考察
体检:根据选调岗位,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如综合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排名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如有不合格者,按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考察:从体检合格人员中等额确定考察对象。进一步审查考察对象基本信息、“三龄两历一身份”和编制性质等情况,考察选调人员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如考察对象有不适宜选调的情况,则按综合成绩排名进行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