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继续实施辽宁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通知》(辽教发 [2016]70号)和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关于印发2016年朝阳市实施辽宁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考试工作方案的通知》(朝教[2016]208号)精神,结合我县教师实际需求情况,现就实施我县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岗计划”公开招聘教师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适应教育教学工作实际需要。
2、考生须为朝阳市户籍(含县、市、区)。
3、年龄30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4、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专科须为师范类)及以上学历。
5、符合教师资格条件(具备小学及以上层次的教师资格证)。
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户籍、资格条件和其他条件的计算日期为报名截止之日。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含在读的全日制研究生不能以已取得的本科或专科学历报考、在读全日制本科生不能以已取得的专科学历报考)。
2.已经纳入辽宁省“特岗计划”的教师。
3.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4.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
有工作单位的报考人员须自行解决与原工作单位的人事、劳动关系,出现纠纷责任由考生自负。
二、招聘计划和岗位要求
2016朝阳县农村小学计划招聘160名教师,其中语文54名,数学54名,英语27名,音乐8名、体育11名,美术6名。
岗位条件和要求详见“朝阳县2016年辽宁省特岗计划招聘教师岗位需求信息表”。
三、政策待遇
1、特岗教师在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时间不少于5年,并签订在农村工作5年的合同。
2、特岗教师取消见习期、提前定职定级。
3、特岗教师的工资福利待遇、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等按工作地小学教师标准执行。
4、纳入“特岗计划”的教师享受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政策,学费补偿和贷款代偿两者不兼得。工作满两年的特岗教师,经公示无异议后,其所申领的国家助学贷款由政府代为偿还;工作满四年、未申请国家肋学贷款代偿的特岗教师,经公示无异议后,其学费由政府一次性返还。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本次考试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由朝阳县教育局负责。请考生登录朝阳人事人才网(www.lncyrc.com.cn)或朝阳市教育局(体育局)网站(www.cyedu.cn)或朝阳县政府网站(www.cyx.gov.cn ),认真阅读本次公开招聘公告,填写并打印《2016年“特岗计划”公开招聘报名和资格审查登记表》。
(二)报名时间:2016年10月24日-30日(周六、周日不休息)。
(三)报名地点:朝阳县教育局办公楼5楼521、523、525房间(地址:朝阳县新县城)。
(四)缴费标准:每名考生缴纳考务费两科100元。
(五)考生须携带下列资料、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复印件按顺序装订。
1.身份证
2.户口簿
3.毕业证书
4.《就业报到证》或《就业通知书》或主管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调配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5.教师资格证书
6.《2016年“特岗计划”公开招聘报名和资格审查登记表》(点击下载)
7.机关、事业单位(公办)在编在岗工作人员报考特岗计划,需单位出具同意应聘的证明
8.招聘信息中所涉及的其他条件要求的证明材料
(六)注意事项
1、每名考生在报考朝阳县的同时,不允许兼报朝阳市其他县(市)特岗计划。每名考生按照招聘学科现场报名,只允许用有效身份报考一个岗位。
2、笔试报名不受岗位开考比例限制。
3、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报名时,考生要如实提交本人有关信息和材料。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对不符合申报岗位要求和弄虚作假者,随时发现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同时,对弄虚作假者,按照省政策规定:三年内不得纳入“特岗计划”。
4、有师范类专业要求的考生,需提交下述二种材料之一予以证明:一是考生提交“就业报到证”或“就业通知书”,其上印有“师范”字样;二是考生的“就业报到证”或“就业通知书”未注明“师范”字样,由考生的毕业高校或主管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调配部门出具该毕业生所学专业为师范类的证明。
5、考生在公开招聘期间,要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五、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由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
(一)笔试
笔试满分为100分,考试科目为教育学(含教育政策法规及职业道德)和教育心理学,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两科目成绩按6:4的比例计入笔试总分。在考试题型上,客观题约占70%,主观题约占30%。考试时间为150分钟。笔试由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共同组织实施,考试地点位于朝阳市城区内,具体的笔试日期和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阅卷结束后,市教育局、市人社局根据考试成绩汇总分析,确定全市最低控制分数线,未达到最低控制分数的考生,无面试资格。
(二)面试
在笔试达到全市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按照岗位招聘计划数的1:2比例,依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确定参加面试的考生名单。最后一名面试人选的笔试成绩如出现并列者,同时参加面试。岗位招聘计划与达到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人数之比未达到1:2的,达到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全部参加面试。
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采取“试讲”的形式进行,主要考查考生所报学科所必需的教学基本技能,60分为及格线,不及格者无聘用资格。面试工作由朝阳县教育局、人社局组织实施,面试地点位于朝阳县城内,具体的面试日期和地点另行通知。
考生的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5:5的比例计入总成绩。笔试、面试和总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
六、体检和考核
根据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人员。总成绩并列者,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面试成绩再并列者,按教育学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体检工作要求及标准统一组织进行。
体检时,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分。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体检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体检合格者由朝阳县教育局进行考核。
因个人弃权和体检、考核不合格产生的空岗,按考生成绩依次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
拟聘用人员由市人社局、市教育局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对公示无异议者,经再次资格审查合格后最终上报省教育厅审核,确定最终聘用名单。
在公示期间及以后时期,因各种原因产生的空岗,不再递补。
八、岗位确定
根据考试成绩按学科确定工作岗位,每学科按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由考生选择工作岗位。
九、备案、签约
由县教育局组织学校与聘用人员签订就业合同,统一填写《辽宁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岗计划)公开招聘备案表》,并经市、县教育部门、人社部门履行备案手续。
十、信息发布
在特岗计划招聘考试过程中,我们将通过网络告之考生相关考试信息,相关信息在下列网站中公布,请考生及时上网查询。
1、朝阳市教育局(体育局)网站(www.cyedu.cn)
2、朝阳县政府网站(www.cyx.gov.cn)
咨询电话:朝阳县教育局人事股 0421—8997083
0421—8997082
朝阳县教育局
2016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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