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自然条件
1.符合普通高校招生条件的男性高中毕业生(文理不限,外语语种仅限英语)。
2.年龄16至20周岁.
(二)身体基本条件
1.身高168-185厘米。
2.体质指数(BMI)不应>24或<18.5。注:BMI=体重(kg)/身高(M)² 。
3.单眼裸眼视力达到C字表0.3或以上,不应有角膜屈光矫正手术史;不应有色盲、色弱、夜盲、斜视,不应有严重的沙眼或倒睫。
4.不应有精神障碍、癫痫及其病史和家族史。
5.不应有恶性肿瘤,以及可能恶变或可能影响功能的良性肿瘤。
6.不应有传染性疾病,不应为艾滋病病毒(HIV)携带者。
7.不应有病毒性肝炎、肝功能异常、乙型肝炎表面抗原(HBsAg)阳性。
8.不应有影响功能的骨骼、关节、肌肉或肌腱疾病,以及畸形、损伤、手术后遗症及功能障碍。
9.不应有心血管系统疾病,血压收缩压不应持续低于90 mmHg或高于等于140 mmHg;舒张压不应持续低于60 mmHg或高于等于90 mmHg。
10.不应有消化系统疾病、功能障碍或手术后遗症。
11.不应有泌尿系统疾病及其病史,不应有泌尿系统结石。
12.不应有呼吸系统慢性疾病及功能障碍,如:肺结核。不应有血液系统疾病及其病史。
13.不应有免疫、内分泌系统及新陈代谢疾病及其病史。
14.不应有传染性、难以治愈或影响功能的皮肤及其附属器疾病。
15.不应有影响咀嚼及发音功能的口腔疾病或畸形,不应有嗅觉和听力丧失。
(三)心理素质基本条件
1.对飞行有较强的兴趣和愿望。
2.性格开朗、情绪稳定。
3.思维敏捷、反应灵活、模仿能力强。
(四)政治条件
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忠于祖国,热爱飞行职业;历史清白,思想进步,品德优良,遵纪守法,符合民航招飞的政治条件。本人自愿,家长(监护人)支持。
(五)文化条件
学生须具有所在学校的正式学籍,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预估成绩在本省本科二批录取控制线上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