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资格审核
成立由院(系)三名以上专家组成的资格审核小组,对考生提供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在公正评价的基础上给出审核意见(合格或不合格),主要依据如下:
(1)考生本科和硕士阶段的学习经历与取得的成绩;
(2)考生从事报考学科领域的相关工作经历、已取得的科研成果和发表的高水平学术文章等;
(3)考生继续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所具备的专业知识、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培养潜力等;
(4)其他与考生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有关的因素等。
资格审核结果经学校研招办审定并进行网上公示,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方能参加院(系)综合考核。
二、综合考核
综合考核由院(系)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组织专家对考生的学科背景、理论基础、专业基础、外语水平、思维能力、创新能力等进行全面考核。
1、综合笔试(满分100分)
(1)形式:闭卷
(2)时间:3小时
(3)内容:
包括专业外语、专业基础和专业方向三部分。
①专业外语题型和要求:以外语听力与口语测试为主,同面试相结合;
②专业基础涉及科目和题型要求:根据报考的学科或研究方向设置考题,以多道问答题为主。
③专业方向涉及科目和题型要求:根据报考的学科或研究方向设置考题,以多道问答题为主。
笔试合格线:__60___。笔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综合面试(满分100分)
(1)形式:由本院(系)组织不少于5位导师组成的考核小组对考生逐一考核。一般每人不少于20分钟。
(2)内容:
① 申请者介绍个人简历及已取得的科研成果;
② 考核小组专家口头提问,考察其基础知识掌握、综合能力应用及表达交流能力。
面试合格线:__60__。面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综合成绩=笔试成绩* 60%+面试成绩*40%
4、综合考核时间预计安排在11月下旬,具体安排将在公布资格审核结果时统一发布。
三、录取工作
1、招生指标分配原则:将学校下达指标按招生导师合理分配
2、拟录取原则:综合考生考核结果,在招生指标范围内确定拟录取名单。
四、监督机制
本院(系)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对博士生招生录取过程实施监督,对拟录取名单进行审核确定,对拟录取原则和结果负责解释。
五、联系方式
025-83792149(周文竹 老师) 监督电话: 025-83790683(张彤 老师)
邮箱:zwz-1234567@163.com 邮箱:hytong@se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