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卫计委《关于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的指导意见》、教育部《关于医教协同深化临床医学人才培养改革的意见》以及《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的要求和《关于印发西南医科大学研究生转专业实施细则》校〔2016〕88 号 的通知规定,由提出申请的两位同学所属院系(临床医学院)向研究生院提交签署意见后的申请表,研究生院审核后报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拟同意江文捷和刘丹两位同学由专业学位转为学术学位,现予以公示,如有疑问可向申请院系咨询。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于2016年10月17日下午5点前以真实姓名到研究生院培养科反映,联系电话:0830-3161696。
公示时间:2016年10月12日至10月17日
公示方式:西南医科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公示
研究生院
2016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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