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重庆市教育考试院安排,现将九龙坡区2012年上半年办理自考毕业证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办证时间:
2012年5月15-30日(不含周六、周日)
二、申请毕业证书的条件:
(1)原则上考生到自已建档的区(县)办理毕业证,我区建档考生准考证号前四位为:0105。
(2)考生必须考完专业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包括实践实习、调查报告、论文),并取得合格成绩。
(3)免考英语者加考的相应课程合格,并达到规定的学分。
三、材料准备:
(1)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原件;
(2)全部课程合格证及实践实习成绩、调查报告成绩原件;
(3)办本科毕业证的考生还须提供专科毕业证书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成绩原件。
(4) 申请本科毕业者,专科毕业证需复印两份,其它材料须采用A4规格的纸复印一份。
四、收费标准:
收取毕业生审定费30元、证书工本费(毕业证书内页)6元,共计36元。
九龙坡区自学考试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三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