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分笔试和面试,均按100分制计算。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的比例计算。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进行排名。
1.笔试
笔试最低开考比例为1:5。笔试主要测试写作、公共基础知识及相关知识。笔试分两门考试进行,均实行100分制,并按各占50%的比例折算笔试成绩。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如果报名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因工作需要,经单位申请、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核减取消选调计划。
2.面试
面试开考比例为1∶3。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选。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能力。面试前出现放弃者,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