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确认
申请认定人员(包括市教育局委托县教育局组织体检、现场确认的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于10月26日到28日正常上班时间,到缙云县教育局行政审批服务科进行现场认定。需提供的材料如下:
1.《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
2.《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网上报名后打印成A3幅面双面单张,或者复印成A3幅面双面单张,并贴上与网报同底的照片。再上交与网报同底1寸照片1张);
3.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户口簿或人事档案所在的单位(人才交流中心)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5.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专科毕业后取得非全日制师范本科毕业文凭的还需带师范专科文凭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书中确定不了是否师范类的还需复印大学读书期间的成绩);
6.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7.非师范类毕业人员还需提供《浙江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教育学、心理学考试》合格证书原件、复印件或《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书原件、复印件;
8.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还需提交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或者工人技术等级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