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3〕8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4〕5号)和河南大学有关文件精神,现将“河南大学2017年面向全国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章程”公布如下。
一、接收推免生的条件
1.取得所在学校的推免资格;
2.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3.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其中外语水平应达到大学公共英语四级以上水平(不低于425分),外语水平达到公共英语六级(不低于425分)、托福(不低于72分)、GRE(不低于208分<旧960>)、雅思(不低于5.5分)者优先;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
4.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5.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因违法违纪而受处分记录。
二、接收推免生的种类
1.普通类推免生(面向全国接收2017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2.研究生支教团推免生(只接收本校2017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3.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推免生(只接收本校2017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三、接收推免生的学科、专业(领域)
1.我校2017年接收的推免生均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2.我校35个招生单位282个专业接收学术学位推免生、专业学位推免生,具体情况参见附件;
3.申请推荐免试的学科专业须与申请人本科所学学科专业相同或相近(法律硕士<非法学>除外)。
四、申请程序
1.取得所在学校推荐资格;
2.注册:登陆“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简称“推免服务系统”),注册填写相关基本信息;
3.网上报名:选择我校的相关学科(专业)填报志愿,并网上缴费;
4.我校审核通过后向申请人发出复试通知,申请人通过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同意复试;
5.申请人到我校各基层招生单位网站查看或电话咨询各基层招生单位复试时间、地点等,并按照规定的时间到我校参加复试。
五、复试时间、方案
1.复试的时间在9月28日—10月23日之间,具体时间由各基层招生单位自行确定,基层招生单位可以根据工作需要进行多次复试。
2.各基层招生单位参照“河南大学201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方案”中相关办法,结合本次复试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单位的复试方案,并将复试方案发布到本单位网站。报考各基层招生单位的推免生可到各基层招生单位网站进行查看。
六、申请人复试时需要提供的材料
1.身份证、学生证复印件。
2.英语等级证书(成绩单)复印件,大学学习期间获得的各种奖励证书复印件。
3.学校教务管理部门提供的学习成绩单复印件。
4.有学术科研成果(发表的论文、出版的专著等)和获奖证书者,请提供复印件。
5.无论是申请学术型还是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考生,都须提交个人陈述(见附件)。
申请人参加复试时,需提供以上材料的原件交予报考的基层招生单位进行审核,审核结束后原件由申请人本人取走,复印件留存基层招生单位以备学校检查。
七、录取
1.各基层招生单位按照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的学科(专业)进行录取;
2.各学科(专业)按照成绩高低,择优录取;
3.我校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待录取考生发出待录取通知,待录取考生需要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同意待录取,否则视为放弃待录取资格,相关责任由考生自负。
八、学费
我校接收推免生的学费均为8000元/年。
九、奖助学金
河南大学研究生奖学金包括: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优秀研究生奖学金、侯镜如奖学金及个基层培养单位设置的奖学金。
1.国家奖学金:硕士研究生获得者每生每年2万元。
2.学业奖学金(见下表)
层次 | 等级 | 获奖比例 | 奖励标准(元/人/年) |
硕 士 生 | 一等 | 40% | 12000元 |
二等 | 30% | 8000元 | |
三等 | 30% | 4000元 |
3.国家助学金:为每位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基本修业
年限内的所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发放国家助学金6000元/年。
4.侯镜如奖学金:依据学业成绩每年评出100名研究生,每
生奖励3000元。
十、硕博连读
学校所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均有申请硕博连读的权利,详细规
定请参阅《河南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培养工作暂行办法》(校发[2015]13号)。
十一、其他事项
1.凡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在入校后的第一学年享受“一等学业奖学金”待遇,且可同时申请其他奖学金;
2.申请人在推荐免试过程中如有弄虚作假行为,我校不予录取;
3.我校确定接收的推免生,在入学报到时未获得毕业证书者,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4.我校确定接收的推免生,须模范遵守各项法规制度,违法违规违纪者,我校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5.已被接收的推荐免试生不能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否则,将取消推免生资格,列为统考生。
6.其他未尽事宜参见《河南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7.监督与申诉渠道
地址:河南省开封市金明大道河南大学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河南大学研招办电话: 0371-22867269、22869091
河南大学研招办邮箱: wcx@henu.edu.cn
河南大学纪委信访举报电话:0371-22866053
河南大学纪委信访举报邮箱:xfjb@henu.edu.cn
河南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6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