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提交的申请材料。申请人应向所在高等学校提交以下申请材料,其中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同时缴纳教师资格考试费,收费标准为每人320元。
1.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提出申请者需提交的材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利用网上报名系统打印)一式两份 (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网上报名系统打印为A4纸张,须按要求双面复印到A3纸上,一式两份);
(2)身份证复印件(申请人签字另加盖学校人事部门公章)(注:身份证正反面需复印在一张A4纸上,且本人签字);
(3)师范教育类专业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学成绩单原件和复印件,如果该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与本人申请的任教学科名称既不一致,又不相关,还应同时提交与本人申请的任教学科名称一致或相关的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4)学校附属465医院体检中心出具的体检合格证明(《吉林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体格检查表》);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普通话应达到二级乙等水平(民族自治地方的用本民族语言授课的教师应当达到三级甲等水平),其中汉语文教师、少数民族汉语教学教师和对外汉语教学教师等特定人员应当达到二级甲等水平,普通话语音课教师和口语课教师应当达到一级乙等水平);
(6)《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利用网上报名系统打印);
(7)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同一底版小二寸正面免冠照片一张(申请当年所照的正面免冠照片,并在背面用铅笔注明姓名、单位)。
2.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提出申请者需提交的材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利用网上报名系统打印)一式两份(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网上报名系统打印为A4纸张,须按要求双面复印到A3纸上,一式两份);
(2)身份证复印件(申请人签字另加盖学校人事部门公章)(注:身份证正反面需复印在一张A4纸上,且本人签字);
(3)与本人申请的任教学科一致或相关的研究生或者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4)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补修教育学、心理学合格证书(《吉林省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5)学校附属465医院体检中心出具的体检合格证明(《吉林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体格检查表》);
(6)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普通话应达到二级乙等水平(民族自治地方的用本民族语言授课的教师应当达到三级甲等水平),其中汉语文教师、少数民族汉语教学教师和对外汉语教学教师等特定人员应当达到二级甲等水平,普通话语音课教师和口语课教师应当达到一级乙等水平;
(7)《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利用网上报名系统打印);
(8)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同一底版小二寸正面免冠照片一张(申请当年所照的正面免冠照片,并在背面用铅笔注明姓名、单位)。
* 提交有关表格及相关证书复印件均需标准A4纸复制。
* 申请人员自行到学校附属465医院体检中心体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