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烟台市委、烟台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和《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鲁人发[2006]23号)、《烟台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烟人[2007]58号)规定,2012年烟台市市直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硕士、博士研究生或高级专业技术人才346名(岗位要求详见附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四)1977年1月1日之后出生(岗位特殊要求除外),身体健康,符合岗位聘用体检标准。
(五)具有全日制国家统招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硕士或博士学位(含2012年7月底前毕业的应届毕业生)的人员;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
(六)招聘岗位所需其他资格条件。
应考人员学历证书所载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一致。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已经就业或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须用人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中小学教师报考,须经县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应届毕业生均须于2012年7月底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和学位,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须于报名(2012年3月26日)前取得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位、学历认证手续。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公开招聘人员的回避问题,参照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回避规定(试行)>的通知》(中组发【2011】31号)和党政领导干部任职回避有关规定执行,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关系的单位或岗位。
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2007年以来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考中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参加报考。
二、报名
报名工作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报考者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给予取消本次报考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我市事业单位的处理。
报名时间:
卫生类岗位2012年3月26日-3月27日;
教育类岗位2012年3月28日-3月29日;
其他类岗位2012年3月30日-3月31日。
查询时间:2012年3月27日-4月2日。
缴费时间:2012年3月27日-4月1日。
报名网址:http://www.ytrsks.gov.cn(烟台人事考试信息网)
具体办法是:
1、网上报名:报考人员登录指定的报名网站,点击“网上报名”,进入网上报名系统,如实填写、准确提交相关个人报考信息资料,并上传本人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照片(照片大小3.5×2.3CM、小于20K),上传的照片应保证清晰可辨。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填交报考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用人部门初审通过,不能更改,报名资格初审未通过,报考人员不能再报考此岗位。不在规定时间内报名,初审不予通过。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网上初审:审核机关在指定报名期间安排专人负责(节假日不休息),查看网上报名情况,根据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对12小时前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在网上反馈初审结果。报考人员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后,可在12小时后至4月1日中午前登录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自最后一次修改填报信息算起,3月31日报名的于4月1日上午查询)。审核机关应留存通过资格初审人员的报名信息,以供资格审查时参考。报名人员对报名初审结果持有异议,可在4月1日15时前向指定的监督电话反映,不在规定期限内反映的,视为对初审结果无异议。报名系统于3月31日24时自动关闭。
3、网上缴费:通过网上初审的人员,务于2012年3月27日- 4月1日登录烟台人事考试信息网,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其资格。按照鲁价费函[2008]13号文件的规定,笔试考务费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缴费成功后,于2012年4月5日前下载打印《烟台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
享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可由本人或委托他人于2012年3月31日-4月2日,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到烟台市人力资源市场(莱山区府后路2号)附楼5层520室(位于附楼5层西北面)办理确认和减免手续。其中: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及复印件,或者出具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毕业生就业服务卡》原件及复印件。
烟台市生源参加我省招募或外地生源参加烟台市招募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以下简称“基层服务项目人员”),服务期满2年,年度考核合格,3年内(指2008年、2009年、2010年招募和选派)应聘烟台市直事业单位的,笔试成绩加5分(其中,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加分政策);驻我市部队现役军官随军家属,随迁后没有工作单位的,报考迁入户口所在地(指县市区,下同)市直事业单位,笔试成绩加2分。所有拥有两个以上加分项目的人员均不累计加分,只按分值高的项目加分。
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携带有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于2012年4月1日-4月2日到烟台市人力资源市场(莱山区府后路2号)附楼5层520室(位于附楼5层西北面)进行审核,有关材料包括:基层服务项目人员除出具当年毕业生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报到证外,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的人员出具县以上组织、人社(人事)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的人员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县以上组织、人社(人事)部门的考核材料;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人员出具共青团山东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已录用到机关、事业单位的基层服务项目人员,还须提交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未享受基层服务项目优惠政策的证明材料;随军家属须出具我市驻军的军官所在部队团以上单位出具的证明信(须包括军官家属原工作单位名称、类别、所在地、随军时间及现主要生活来源等)、师以上单位政治部门批准随军报告表。审核无误的(基层服务项目人员除审查上述材料,还要对照省主管部门提供的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名册进行审查),在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实施加分。未在规定时间办理加分审核手续以及有关证明材料不全的,不予加分;弄虚作假的,查实后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
报名结束后,最终报名人数达不到计划聘用人数2倍的岗位,按1:2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考计划。个别紧缺专业或特殊人才经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批准,可适当放宽报名条件或报考比例。
三、资格审查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考工作的全过程。
(一)资格审查时间
教育类岗位:2012年4月9日;
卫生类岗位:2012年4月10日;
其他类岗位:2012年4月11日。
(二)资格审查地点
烟台人才市场(莱山区观海路128-108号)三楼第一会议室
(三)具体要求
报考人员须在上述时间到指定地点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均要求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填写完整的《烟台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亲笔签名的《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本科学历和学位证书、研究生学历和学位证书及2寸近期同底版正面免冠照片2张。
相关证明材料包括:择业期内未派遣的毕业生须提交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户口簿、毕业生就业主管机关签发的报到证,已经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还须用人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交身份证、户口簿、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已经签订就业协议书的还须用人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符合条件的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须提交身份证、户口簿、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位、学历认证手续;有工作单位的报考人员须提交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户口簿、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信(中小学教师报考须提交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信;实行人事代理的,除用人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信外,还须人事代理机构出具人事代理证明信;实行个人人事代理的,由人事代理机构出具个人人事代理证明信。证明信式样附后)等。招考岗位有其他要求的,还须按要求提交其他相关材料(如:岗位工作年限证明、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或有关资格证书等)。《岗位需求表》“工作年限”指人事档案在具有人事档案管理权限部门管理并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金的工作时间,本人档案未在具有人事档案管理权限部门管理或未按规定足额缴纳社会保险金的,不认可其相关工作年限。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因故不能在面试前提供的,也可在面试后二日内提供。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考试资格。资格审查通过后,具备报考条件参加笔试的考生,领取笔试准考证,不参加笔试的考生,直接领取面试准考证。
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
四、考试
招聘考试实行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但岗位报考人数达不到30人的,经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批准,可直接进行面试。
(一)笔试
笔试时间、地点等有关事项,请登陆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hj.yantai.gov.cn/)查询。凭笔试准考证、身份证参加考试。
笔试内容为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一科。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结果确定笔试合格线。在笔试成绩合格线内,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聘用计划;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
笔试成绩在http://www.ytrsks.gov.cn(烟台人事考试信息网)查询,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名单在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进入面试人员按照鲁价费函[2008]13号文件的规定交纳面试考务费70元(未参加笔试的补缴30元)。享受减免笔试考务费的人员,经本人申请,可免缴面试考务费。
(二)面试
面试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根据行业和岗位特点,采取结构化面试、无领导小组讨论、综合素质答辩、专业技能考评、试讲、说课以及专业技能考评与试讲相结合等不同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专业工作技能。参加面试人员凭笔试准考证(直接进行面试的除外)、面试通知书、身份证参加面试。面试实行百分制。面试试题根据岗位特点单独命制。面试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本场面试结束后公布。为保证人员素质,面试成绩不足60分的不予聘用。面试的其他具体事宜,另行通知(请关注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面试结束后,教师和卫生类岗位按笔试、面试成绩4:6的比例,其他类岗位按笔试、面试成绩5:5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直接进入面试人员,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根据考试总成绩,分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1.2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核范围人员名单。如招聘单位同一岗位中出现应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且影响聘用的,以笔试成绩排序,笔试成绩仍相同的,依次按博士、硕士、省级优秀毕业生、211工程院校毕业生、普通院校毕业生的顺序排序,仍不能确定的,组织专家重新命题对总成绩相同的人员进行面试,并以重新面试后的总成绩排序确定进入体检考核人选。进入体检考核范围人员名单在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五、体检与考核
进入体检考核范围人员确定后,按计划招考人数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对报考人员进行体检、考核。体检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等规定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负担(享受减免考试费用的人员由招聘单位负担)。报考人员没有征得体检主管机关同意,不在规定的时间参加体检,视为弃权。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聘用资格。考核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成立考核工作小组,每组由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具体负责考核工作。考核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全面了解被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考核对象进行资格复审。如经考核不合格或发现在应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考核小组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核对象,并写出书面考核意见。国家对招聘岗位考核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对体检、考核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体检考核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如体检、考核均合格,则不再对其他进入体检考核范围的人员进行体检考核。
经体检、考核合格的人员,在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用人单位提出聘用意见,按管理权限办理聘用手续。
六、聘用
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填写《事业单位聘用人员情况汇总表》和《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报烟台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由烟台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拟聘用人员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办理有关调动、派遣手续。招聘单位按规定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进入人才市场自主择业。
七、其他
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要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并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无关。
咨询电话:0535-6905229
监督电话:0535-6789730
报名、笔试成绩查询网站:
烟台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www.ytrsks.gov.cn)
公告、公示网站: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hj.yantai.gov.cn/)
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二年三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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