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药科大学2017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药大研函[2016]20号)文件精神,并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订《中国药科大学理学院接收2017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在学校成立的推免生接收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和领导下,开展我院推免生接收录取工作。我院成立院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协调我院各二级学科复试考核小组的推免生接收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长:钟文英、张仕英
副组长:杜迎翔
成员:陆涛、陈曙、唐伟方、周新虎、徐开俊、言方荣
秘书:冷莹
理学院负责制订本院推免生接收的实施方案,审核报名信息、发放复试通知、组织考核、发放待录取通知、公示拟录取名单等。各学科组成复试小组,负责确定复试名单、组织复试考核工作。
二、接收对象
符合中国药科大学接收2017年推免生规定的条件。
三、接收学科及名额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接收推免生计划上限 |
070300 | 化学 | 6 |
100701 | 药物化学 | 10 |
100704 | 药物分析学 | 10 |
1007Z7 | 药学(药学信息学) | 6 |
025200 | 应用统计 | 2 |
105500 | 药学(工业药学) | 若干 |
四、接收程序
(一)复试及拟录取
复试工作由我院各二级学科复试考核小组组织实施,复试考察内容与考核形式由各二级学科根据学科特点确定,考核过程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复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线的考生不予录取。
(二)复试时间安排
9月28日前根据预报名情况,适时安排复试考核工作。
9月30日前完成第一批次相关工作并发送待录取通知。
9月30日后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第二、第三等各批次的复试考核工作。
各批次复试的具体时间和地点以考生接到的“推免服务系统”发送的复试通知为准。
(三)公示
所有拟录取考生名单将在理学院网站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个工作日。
五、其他
院部联系电话:025-86185170。
本实施方案的解释权归理学院,未尽事宜见《中国药科大学2017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药大研函[2016]20号)。
理学院
2016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