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及《河南省实施〈教师资格条例〉细则(试行)》、《河南省教育厅关于2016年下半年面向社会开展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豫教人【2016】769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将2016年下半年面向社会开展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网上报名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网上报名时间:10月10日9点至10月18日17点(中国教师资格网在每个工作日的8:30—17:30开放,其他时间和周末及国家法定节假日不开放)。
二、网上报名流程
1.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国家统一考试并获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申请人在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首页点击“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图标,注册网上申报账号。
其余申请人员点击“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图标,注册网上申报账号。
根据系统提示填写报名信息,申请高中、中专类教师资格人员,认定机构及现场确认点选择“商丘市教育体育局”;申请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选择属地教育行政部门。
2.核对所填报名信息;确认无误后提交报名信息;
3.提交成功后,系统返回此次报名生成的报名号,请申请人牢记报名所填写的姓名、身份证号、密码及报名号,这些资料是以后修改报名信息以及现场确认时的重要查询条件;
4.申请人请牢记设定的登录密码,忘记登录密码不能登录的责任自负,如确实需要重新设置登录密码的,须申请人本人持身份证到教育局现场办理。
5.请申请人自行填写并打印“申请表(请用A4纸双面打印后本人在指定处签名)”、“思想品德鉴定意见”表,并交相关部门盖章;
6.报名结束以后,请点击“退出”按钮关闭报名页面,以免信息被他人更改,给申请人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7.在“中国教师资格网”下载相关电子文档并如实填写、打印。网上报名结束后,申请人须按规定时间到现场确认。未按规定时间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
三、体检及网报现场确认
1.体检、现场确认时间:10月22日上午8:00
2.体检、现场确认地点:商丘市疾控中心(睢阳大道与南京路交叉口往南100米路东,要求:自行下载打印(正反面)体检表并填写基本信息,张贴照片;空腹,上午9:00前完成抽血)
3.现场确认: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向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交以下材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原件一式两份(申请人员网上填报完毕后用A4或A3纸自行正反面打印,手写无效)。
(2)《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原件一式两份。
(3)《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原件一式两份。
(4)身份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仅人事关系在我省的申请人,另需补充提交与工作单位签订的有效期内一年以上聘用合同、由工作单位缴纳的一年以上社会保险证明)。
(5)学历证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师范生必须提交其师范专业的学历证书),同时需提供学历认证报告或学信网下载的有效期内《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6)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7)参加国家教师资格统一考试取得合格证明者,需提供合格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2016年3月(含)之后取得合格证明者,需提供合格证打印件2份)。
(8)2015年(含)之前入学的师范生需提供入学当年招生计划表复印件、招生录取审批表复印件和相应学历层次的师范教育专业课程复印件(招生计划表或录取审批表必须明确显示其为师范专业,否则无效;招生计划表、审批表复印件需加盖学校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9)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一寸证件照片一张(与网报上传照片为同一底版)。
(10)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上述第(2)、(3)项所需空白表格可从河南省教师资格网(http://jszg.haedu.gov.cn)下载。以上所需材料复印件请用A4纸复印,并在复印件加盖出具思想品德鉴定单位公章。
申请人在网上申报时须提交申请人本人近期正面免冠电子照片,照片宽114像素,高156像素,文件大小不超过20k,jpg格式;电子照片须是与教师资格申请表、教师资格证书上粘贴的照片同一底板。
复印件请统一用A4纸按以上材料顺序左上角装订。
申请人在现场确认后请予11月30日登录商丘教育局网站(www.sqedu.gov.cn)查看认定公示,并按要求到指定地点领取教师资格证书。
商丘市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
2016.09.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