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教育厅《关于我省开展2016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川教资〔2016〕04号)的统一安排部署,现将什邡市教育局2016年秋季教师资格申请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认定范围
1.户口或固定工作单位在什邡市行政辖区内的人员(需由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级人民政府出具思想品德鉴定材料)。
2. 申请资格种类分别是: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申请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登录德阳教育网(http://www.dy-edu.cn)查看相关事宜。
二、申请程序
1.申请人在2016年10月11日-10月21日,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按要求从“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 窗口进入,进行网上报名、上传照片。(已参加教师资格“国考”取得合格证的人员从“参加统考入口” 窗口进入,进行网上报名、上传照片)。
2.申请人在2016年10月17日-10月21日(工作日)内到什邡市第二人民医院进行体检。
3.申请人在2016年10月24日-10月28日(工作日)到什邡市教育局人事股进行现场确认,现场确认时必须带上以下材料:
①《教师资格申请表》一式两份(网报成功后,双面打印,并贴好照片);
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④体检表(体检前最好先咨询相关认定机构自己是否符合申请条件,以免体检了却未被受理);
⑤《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⑥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级人民政府出具的对本人思想品德鉴定材料一份(“中国教师资格网”上有统一格式,请下载);
⑦近期二寸半身正面免冠彩色照片二张。
师范类专业申请者,现场确认还应带上:
1. 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课程考试成绩单复印件(复印件上必须加盖档案管理部门的印章);
2. 教育教学实习鉴定表复印件(复印件上必须加盖档案管理部门的印章)。
非师范类专业申请者,现场确认还应带上:
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全省统考合格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已从教的申请者,现场确认还应带上:
近两年的《四川省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表》复印件(复印件上须加盖主管部门印章)。
参加教师资格“国考”取得合格证的申请者,现场确认还应带上:“国考”成绩合格证。
三、其他事项
1.师范类毕业和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的申请者材料齐全即可视为审查合格,不需参加教育教学能力测试。
2.非师范类毕业的申请者将参加认定机构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测试时间、地点、测试内容等有关信息请咨现场确认点工作人员或11月初登录什邡市教育网(./)见公告。
3.本次认定结束时间为12月10日。
四、咨询电话:0838-8201220
什邡市教育局人事股
2016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