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竞争性选拔领导干部公告(第1号)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第九次党代会和市第三次、县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加大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力度,拓宽选人用人视野,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促使优秀年轻干部脱颖而出。按照省、市委组织部竞争性选拔处、科级领导干部的统一部署,今年我县将竞争性选拔科级领导干部1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拔职位和职位要求
(一)选拔的职位(10个)
1.景谷团县委副书记1名。
2. 景谷县水务局副局长1名。
3.景谷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1名。
4.景谷县卫生局副局长1名。
5.景谷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副大队长1名。
6.景谷县威远镇副镇长1名。
7.景谷县景谷乡副乡长1名。
8.景谷县民乐镇副镇长1名。
9.景谷县永平镇副镇长1名。
10.景谷县勐班乡副乡长1名。
(二)职位要求
政治素质好,能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善于学习,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理论基础和政策理论水平;思想解放、工作务实,有较强的开拓创新精神和组织协调能力;深入基层,善于调查研究,作风深入扎实;密切联系群众,具有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和处理复杂矛盾的能力。
二、选拔范围和资格、职位条件
(一)选拔范围
1.景谷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副大队长,在全市公安机关范围内进行选拔。
2.景谷团县委副书记,景谷县水务局、卫生局、交通运输局副局长和乡(镇)副乡(镇)长,在景谷县乡(镇)(含)以上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全省统一选聘的大学生“村官”和国有企业(含省、市驻景单位)中符合选拔基本条件、资格和职位要求的干部、企业经营管理者中竞争性选拔。
(二)资格条件
必须担任科员职务满1年(2011年2月28日以前任科员);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少数民族学历可放宽至大学专科以上;身心健康。全省统一选聘且在岗在职满2年的大学生“村官”(含已进入乡镇党委班子及考录到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大学生“村官”)可以报考符合职位条件的职位。
在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工作的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与所报考职位要求相当的资格。
(三)职位条件
参加竞争性选拔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干部任用条例》中规定的基本条件,符合报考职位的职位要求,并同时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报考景谷团县委副书记职位的,年龄在27周岁以下(1985年3月1日以后出生);
2.报考景谷县水务局副局长职位的,应是水利水电水工类专业毕业或者有与之相关从业经历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年龄在38周岁以下(1974年3月1日以后出生)。
3.报考景谷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职位的,应是交通运输类专业毕业或者有与之相关从业经历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年龄在38周岁以下(1974年3月1日以后出生)。
4.报考景谷县卫生局副局长的,应是医学类专业毕业或者有与之相关从业经历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7年3月1日以后出生)。
5.报考景谷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副大队长职位的,应是在本市内公安系统工作,具有公务员身份,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84年3月1日以后出生)。
6.报考景谷县乡(镇)副乡(镇)长的,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2年3月1日以后出生)。其中,报考威远镇副镇长职位的,应是建筑类专业毕业、地质地矿地理及测绘类专业毕业或者有与之相关从业经历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报考景谷县民乐镇副镇长职位的,应是非中共党员干部。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受理报名:
1.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2.处于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提拔使用限制期内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
5.其他不宜报考的。
三、工作程序
竞争性选拔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和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组织考察、决定任用的程序进行。同时设立监督电话,实行全程监督。
(一)发布公告
景谷县竞争性选拔领导干部领导小组办公室3月15日开始在景谷县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发布公告,向社会公布竞争性选拔的职位、职数、报名条件和方式方法等。
(二)报名和资格初审
报名时间从3月15日开始至3月25日结束。报名地点:景谷县委组织部干部科、人才科。
报考人员报名时须填写《普洱市2012年竞争性选拔领导干部报名登记表》(在普洱党建网、普洱新闻网下载),并提供以下材料:
1.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
2. 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
3.任职通知或职务聘任书原件及其复印件;
4.本人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
在个人报名的基础上,由报考人员所在单位党委(党组)对其进行资格初审。报名者须如实申报和填写本人有关情况,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三)资格复审
由景谷县委组织部对报考人员的各种证件及信息进行资格审查,合格者发放准考证。
根据省委组织部《关于2012年州市、县竞争性选拔处、科级领导干部有关事项的通知》(云组电明〔2012〕16号)规定,经资格复审合格参加笔试的人数与选拔职位的比例一般不低于8∶1。凡获准参加笔试的人数不足8人的职位,该职位不再进行竞争性选拔,报考人员可改报其他竞争性选拔的职位。
(四)笔试
笔试定于4月上旬举行(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笔试以中共中央组织部《党政领导干部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考试大纲》为依据,主要测试应试者胜任选拔职位应具备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方法和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特别是运用有关理论、知识和方法分析解决领导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
评卷由省竞争性选拔领导干部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按照面试人选与选拔职位5∶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人选,经汇总后在新闻媒体统一公布面试人选及其笔试成绩。
(五)面试
面试定于4月下旬举行(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在领导能力素质和个性特征等方面对选拔职位的适应程度,突出检测应试者解决岗位工作中实际问题的履职能力。
面试小组由领导干部、专家、组织人事干部和“两代表一委员”组成。面试时设一定数量的旁听席,有意参加旁听者,经申请批准后,可到现场旁听。
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按各占50%加权计算考试综合成绩,并通知本人。
(六)组织考察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按考察人选与选拔职位3∶1的比例,确定每个职位的考察人选,经体检合格后确定为考察对象(有体检不合格的,按综合成绩依次递补)。在新闻媒体公布选拔职位的考察对象及其考试综合成绩。
(七)研究决定
根据考试、考察情况和具体职位要求,由景谷县委组织部研究提出各职位的拟任人选建议方案,报县委常委会讨论作出任用决定或者决定提出推荐、提名意见。经县委常委会集体讨论认为无合适人选的,该职位可以空缺。
(八)任前公示
对每个职位决定任用的干部和决定推荐、提名的干部人选进行公示。
(九)办理任职手续
公示后,未发现影响任用问题的,办理任职手续或者按照有关规定推荐、提名。
竞争性选拔的委任制干部实行一年的试用期,试用期间按规定享受相应待遇,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胜任的,正式任职;不胜任的,免去试任职务,一般按试任前职务层次安排工作。竞争性选拔的非委任制干部,任职满一年后,进行考核,胜任者继续任职;不胜任的,按原职级另行安排工作。
本公告由县竞争性选拔领导干部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79-5225490
监督电话:0879-5224853或12380。
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竞争性选拔领导干部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2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