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七)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八)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过刑事处罚或开除处分的人员,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年龄和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日期为本次公开招聘报名的第一日(即2016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