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复试时间约在2017年3月下旬至4月,地点在我校,具体安排见我校网站通知。
(二)教育部公布参加全国统考和联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我校在此要求基础上,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确定我校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
(三)我校按照有关规定制定我校复试录取办法,并在我校网站公布。不参加复试或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我校在复试前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
(五)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除旅游管理硕士),在复试时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跨专业考生按学院要求进行加试。加试方式均为笔试,加试科目见《吉林师范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复试)》。
(六)旅游管理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七)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在复试中进行,由我校组织,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