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国家首次提出“统招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招生形式。此种招生形式考生需参加全国统一入学考试,在规定的修业年限(一般应适当延长基本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毕业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相应的、注明学习方式的毕业证书,学业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位标准,可以申请授予相应的学位证书。
我校招收的统招硕士研究生均为全日制(包括非定向与定向两种形式),2017年我校暂不开展“统招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招生工作。“统招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形式与我校现有的“在职人员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 的招生形式没有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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