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考生:
为做好我校2017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工作,现将我校接收推免生复试录取工作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接收条件
1.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并在本科就读学校取得推荐免试资格;
2.遵纪守法,品行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3.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或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4.符合我校当年招生简章和招生专业目录中规定的报考条件;
5.身心健康,符合国家及我校的相关体检要求。
二、审查材料
1.本科阶段成绩单原件,并加盖学校教务主管部门公章;
2.外语水平证明原件或外语资格考试成绩单原件;
3.获奖证书原件;
4.体现自身学术水平的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等材料。
以上材料1-2项为必须提供,所有材料均无需邮寄,复试时招生单位审查即可。
三、复试通知发送
我校相关招生单位将于9月20日前根据申请者预报名信息与考生整体情况择优发送复试通知(电话或预报名系统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推免报名系统和报考学院网站并保持联系方式畅通。
四、复试安排
1. 复试时间:9月22-23日。
校内外推荐免试研究生均在此时间段进行。
未能在本时间段参加复试的校外推免生,若各招生单位还有接收计划,考生可直接与各招生单位联系,招生单位同意后可再进行复试。
2.体检:9月23(周五)日或24日(周六)上午7:30-10:00空腹到威海市盛丁莲华医院(地址:出山东大学威海校区(东门),利群红绿灯南行430米即可到达)体检,体检时请携带身份证原件,有重大疾病、重大手术者体检时请提供相关病历资料;.体检费40元,体检医院现场缴纳。
9月24日之后参加复试的校外考生可直接到威海市盛丁莲华医院进行体检。
五、录取
1.录取工作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上进行。
2.拟录取的推免生将由威海校区研究生处在9月28日后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考生发送拟录取通知,考生应在规定时间通过系统接收通知,逾期不接收者,取消拟录取资格。
六、奖励
为鼓励推荐免试研究生勤于科研,勇于创新,我校设有“研究生优秀生源奖励基金”,用于奖励优秀推免生,每生奖励金额最高24000元。具体评审办法见附件。
七、其他
1.对在申请推免生过程中弄虚作假的推免生,一经发现,即取消推免生资格,对已录取者取消录取资格和学籍,由推荐单位按学生管理规定进行相应处理。
2.对已经取得录取资格的推免生,在研究生入学前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的,取消录取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