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考试报名在即,在网上报名前,请考生仔细阅读开封市招生办公室报名点的公告信息,正确选择报名点,以免因错选而耽误了报名和考试。
一、开封市招生办公室报名点(代码:4102)接收的报名对象
1、户口是开封市辖区或在本辖区有工作的往届本科毕业生或高职高专毕业学历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或2年以上的往届毕业生。
2、开封市辖区户口、在本辖区工作、河大应届生及河大民生应届生报考“203日语”、“307临床医学综合能力(中医)”、“311教育学”、“312心理学”、“313历史学”、“397、497法硕联考(法学)”、“398、498法硕联考(非法学)”、“408计算机学科”、“管理类联考”的考生。
3、开封市辖区户口或在本辖区有工作的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如报名时尚未毕业,但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可取得本科毕业证,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招办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进行现场确认。
★河南大学(代码:4139)、河南大学民生学院(代码:4157)研究生报名点接收本校应届毕业生,负责本校应届生的研究生报名及现场确认工作。
二、网上报名和费用支付
2016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 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按网站的提示和要求如实填写本人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应届本科毕业生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16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建议广大考生合理安排报名时间,错峰报名以免网络拥堵。
应届本科毕业生9月24日-27日的预报名信息有效,无需重复报名。
考生必须在全国统一网上报名(含预报名)时间内以网上支付的方式交纳报名费,否则报名信息无效。关于网上支付的相关说明请仔细阅读河南省招办公告:2017年河南省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支付说明。
三、网上报名信息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2016年11月7 日-11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2、现场确认地点:开封市黄河路北段27号,开封市招生办公室服务大厅。
3、考生现场确认时,须携带以下相关资料。
(1)开封户口的往届生需携带网报号、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及户口本、毕业证复印件(复印件上写明网报号、身份证号)。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需另外提交《入伍准批书》、《退出现役证》及复印件。
(2)非开封户口在本辖区有工作的往届生从开封市招生信息网(www.kfszsb.com)“下载专区”下载统一格式工作证明。考生将工作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网上研招报名信息表及“五险一金” (连续缴费三个月以上的有效信息)的其中任意一项证明材料,在11月 6日-10日交到现场确认点指定窗口,市招办将到有关单位逐一核实。考生在上交材料的第二天携带网报号、身份证、毕业证及毕业证复印件(复印件上写明网报号、身份证号)到现场确认点完成现场确认。如发现考生所提供的材料有造假或不真实的情况,将取消考生报名资格,触犯法律的将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河大应届生及河大民生应届生报考“203日语”、“307临床医学综合能力(中医)”、“311教育学”、“312心理学”、“313历史学”、“397、497法硕联考(法学)”、“398、498法硕联考(非法学)”、“408计算机学科”、“管理类联考”的考生需携带网报号、身份证、学生证(含复印件)、校园一卡通。
(4)报名时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及复印件交报考点核验。
(5)考生身份证采集使用二代正式身份证,未办理二代正式身份证的考生提前到当地公安部门办理。
4、考生现场采集图像信息,同时采集考生指纹信息,以备考试时身份识别。不进行现场确认的考生,网上报名信息无效。考生在报名现场需对本人报名信息进行签字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5、考生进行现场确认时,无法修改“报考单位”、“报考点”、“考试方式”。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如果发现这三项信息填写有误的,请参阅河南省《河南省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支付说明》进行修改。
四、其它事项:
1、考生从网上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考生在2016年12月15日-26日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陆研招网下载打印本人《准考证》,考生打印《准考证》时须使用A4复印纸,《准考证》正反两面均不得涂改。
2、考生在考前五日内,请登录开封市招生信息网(www.kfszsb.com)查询本人的考点、考场及座号。
3、考试时,考生按开封市招生信息网公布的考点、考场,凭准考证、身份证进场。考试前一天下午五点考生看考场。
4、本报名点不接收未参加网上报名的考生现场补报。
5、咨询电话:0371-23886525。
五、诚信应考,违规必究,坚决捍卫国家考试的公平、公正
依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硕士研究生招生是为国家选拔、培养高层次的学术型、研究型专门人才的一项重要工作,坚持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全国统一命制的试题在启封并使用完毕前按国家绝密级事项管理。我们将严把报名资格关,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招生考试各个环节的管理,坚决打击招生考试环节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对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规或作弊的考生,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可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的处理,同时,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有关部门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弄虚作假者(含推荐免试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相关单位应将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请各位考生如实填写本人相关报名信息并认真履行自己在报名时签署的诚信考试承诺书,珍惜个人名誉,认真备考,遵守考试纪律,诚实守信,靠实力来实现自己的理想。不要听信网上所谓出售“研究生试题”或“作弊工具”的非法宣传,谨防上当受骗,更不要以身试法。
开封市招生办公室
二O一六年九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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