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作风正派,遵纪守法,工作勤奋,责任心强,身体健康;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9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具有2年及以上工作经历且试用期已满(工作经历的计算截止到2016年9月1日);
4.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受理选调:
1.尚在受处分期间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其他不宜办理转任情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