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资格复审时须携带的材料包括:
1.有本人签名的《山东师范大学历山学院(青州市技工学校)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
2.国家承认的学历和学位证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就业报到证(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
4.海外留学人员应聘的,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5.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对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经招聘单位同意,可在考察和体检时提供;
6.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和报名登记表照片一致)。
现场资格复审逾期不到者视为放弃应聘。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应聘资格。对最终报名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计划聘用人数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聘用1人的,取消聘用计划;计划聘用2人的,按岗位要求的比例相应核减聘用计划。博士研究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报考的,经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批准,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须如实填写、提交个人相关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