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根据“2、2012年服务期满或者报名时尚在服务期内的四项目人员
若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即视为未就业人员。此类人员凭服务地的主管部门开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和服务证作为未就业证明;”,那么,我是2006年毕业,2011年考起大学生村官,现在还在岗,那是不是我可以报考要求:‘2010年—2012年毕业且未就业人员’的岗位,望解答,谢谢!
回复:我认为这个毕业年限不符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