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阳江市社会福利院拟向全市范围内选调事业编制工作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和人数
选调阳江市社会福利院事业编制工作人员3名(具体选调岗位详见附件)。
二、选调人员基本条件
(一)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或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且符合相关调动规定。
(二)符合选调岗位所规定的其它条件。
(三)政治素质良好,品行端正,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和综合协调能力,有良好的团队精神和服务意识,没有违法违纪行为记录。
(四)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或以上等次。
(五)需在选调单位工作5年以上。
三、选调方法及程序
(一)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2016年9月18日至10月18日。
2.报名方式: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报名。报名者下载《阳江市社会福利院公开选调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1),并将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现单位任职文件以及证明本人干部身份的材料扫描成文件(JPG,PDF格式),大1寸彩色证件照1张,一并发送到以下邮箱:yjmzrs@163.com。所有材料均通过电子邮件发送,不接受现场报名。
(二)选调程序
⒈资格审查→⒉综合测试→⒊组织考察→⒋确定拟调人选→⒌办理转任手续
资格审查。由市民政局办公室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初审,对初审合格者通知进行复审,初审不合格者不另行通知。复审时按要求携带上述需提交的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进行复审。
综合测试。复审合格者,进行综合测试,测试含笔试和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组织考察。按综合测试成绩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并进行组织考察。
确定拟调入人选。体检和考察合格后,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调动手续。未获选调的,不另行通知。
四、有关要求
(一)须保持手机(报名表上手机号码)畅通,笔试、面试、体检等有关事宜将以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未进入下一环节的不再另行通知);报名、笔试、面试等时间如有变动,以另行通知为准。
(二)报名人员提供信息必须详细、真实、准确,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资格。
五、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阳江市新江北路11号民政大楼4楼阳江市民政局办公室(邮编:529500)。
联系人:庞静静;电话:0662—3367733。
六、其他事项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市民政局办公室负责解释。
阳江市民政局
2016年9月13日
附件: